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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2-00208 | 文号 | 将政地〔2022〕112号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12-29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划拨方式提供将乐积善园区事故应急池及收集管网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2-00208 | ||
文号 | 将政地〔2022〕112号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12-29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划拨方式提供将乐积善园区事故应急池及收集管网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
积善投资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以划拨方式提供将乐积善园区事故应急池及收集管网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闽积投〔2022〕4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开发区积善园的474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司使用,作为将乐积善园区事故应急池及收集管网建设项目用地。该地块已经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及县政府批准收回,批准文号分别为:闽政地〔2022〕82号(涉及用地面积5平方米)、闽政地〔2019〕565号(涉及用地面积933平方米)、将政函〔2018〕43号(涉及用地面积3811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选址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你司在该项目的建设中应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具体土地划拨和登记发证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
附件:1.将乐积善园区事故应急池及收集管网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1)
2.将乐积善园区事故应急池及收集管网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2)
将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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